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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改要对陈年痼疾下狠手

2020-07-22 浏览次数:9,691 次 中国汽车报网

7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保险法》《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2015年启动商车费改试点以来,五年三轮的车险费改之后,我国车险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痼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此次改革可谓力度空前,将阶段性目标明确为“降价、增保、提质”,“让利于消费者、提高险企经营水平”正是改革之要义。

7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保险法》《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2015年启动商车费改试点以来,五年三轮的车险费改之后,我国车险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痼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此次改革可谓力度空前,将阶段性目标明确为“降价、增保、提质”,“让利于消费者、提高险企经营水平”正是改革之要义。

♦“商车费改”到“车险综改”

2020年初,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就曾说过,车险市场仍存在高定价、高手续费、粗放经营、无序竞争、数据失真等问题,因此,加快车险改革已是摆在银保监会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他直言:“车险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我认为是一些小改革,真正触及根本利益的改革,触及利益藩篱的改革、深水区的改革还没有开始。”

本次车险改革的定位为综合性改革,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主要目标,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这次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改革涉及面很广,力度很大,但在节奏上依然保持稳中求进,防止“一放就乱”情况的出现,着力于解决车险市场长期累积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意味着本轮改革开始真正向深水区挺进。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次改革,监管的目标更加清晰,与之配套的监管措施考虑得也更加周全,成功几率更大。特别是在此次改革商业车险产品由原来的审批制度转变为备案制度的背景下,险企拥有更大的自主条款创新空间,过去同质化的车险场景,会在创新产品频繁涌现的浪潮中得以改善。

交强险同步改革、商业创新条款多元化、NCD系数剔除偶发性因素、加快定价回溯机制几项变化,也更容易被保险公司所接受,有利于稳步提升整个车险行业的风控能力和定价水平。

“打破原有商业险改革的定式,转而从交强险和商业险两方面入手,从保险条款、保障范围、保费费率、产品本身、车险服务、传统车险、新能源车险、市场监管等角度,进行全方位改革,能看出来银保监会强烈的变革决心,不惜牺牲车险保费规模,也要成全消费者的利益。”车车科技首席运营官李超说。

♦保费下降、险企遇转型或淘汰

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改革后保费是否下降。业界人士对车险综改意见分析后认为,车险保费下降应是较为确定的趋势,将直接让利于消费者。《意见稿》提出,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预计附加费用率下降幅度较大,车险手续费水平将得到明显压缩,在纯保费不变的静态测算下,车均保费将下降13.3%。

但改革必然带来阵痛,消费者保费下降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问题,如保费规模可能下降,改革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行业性承保亏损,可能出现中小财险公司经营困难,以及可能有少数消费者出现车险价格上涨。上述人士认为,未来部分经营主体退出车险经营市场将是必然的。

不过,在爱问保险CEO庞博看来,本次征求意见的方向非常明确且合理。车险的责任进一步放宽,保费价格进一步降低,对消费者来说可以以更实惠的价格享受更高的保障;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更要求中小保险公司实行车险差异化管理,拓宽车险发展思路,以传统的思维经营车险,必将面临淘汰。

“的确,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的推进,消费者作为最大的获益方,车险保障责任扩大,总体保障金额提高,但保费支出将明显减少。”李超分析,对于中介渠道,改革有利于获得合法合理的中介收入,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减少违法违规风险;对于监管来说,改革的全面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监管资源配置优化。

对于财产公司而言,车险保费规模短期下滑难以避免,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行业性亏损状况,甚至影响理赔服务质量。但从长远角度看,投保率上升,保额提升、新车增长和档次提高,将更有效地推动车险行业稳步发展。“中小型财险公司经营困难,优胜劣汰属于正常现象,车险综合改革之下,专业转型升级才是上上之策。”李超说。

►车险改革划重点 八亮点折射新思路

•亮点一 交强险限额提至20万元

《意见稿》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点评:交强险限额提升,有利于许多单保交强险的消费者群体提高责任保障,以减少风险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经济负担。这项举措受益最大的其实是第三者,可以更好地保护第三者的利益,且由于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优惠幅度扩大,将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这是车险改革的一个进步,充分体现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车险改革初衷。

•亮点二 三者险最高至1000万元

《意见稿》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点评:商业三者险限额提升,同样也给了消费者更多的保障范围选择;而且从产品角度来说,车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用户覆盖率必然会进一步扩大,这也是改革的一大进步;不过就目前而言,只保5万元和承保100万元以上三者险的用户毕竟还是少数,从实务来看,这一点对目前商业车险的变化影响应该不大。

•亮点三 车险主险增加

主险合并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点评:之前这些需要单独购买的保险,今后都可以合并在车损险内,即只要购买一个车损险,这些保险责任就都可以享受赔付。此举体现了车险回归初心,车主购买车险更简单,避免在繁复的车险种类中“选择困难”。

•亮点四 丰富商车险产品

《意见稿》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此外,还会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点评: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不应再以燃油车的保险费率和保额作为参考,而应为新能源汽车设计专属保险产品,备受期待。针对车轮丢失无法赔付的情况,开发出单独的险种也是众望所归。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治疗时所使用的治疗药物不在保险范围内的纠纷,也可以通过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来解决。特别是深挖驾驶数据的UBI车险,如果获得生长土壤,则能打造出真正满足客户需要和风险管理需求的创新型产品,形成新型车险生态圈。

•亮点五 强力压缩费用空间

预定附加费用率将从35%下降至25%,预定赔付率从60%提升至75%。

点评:强化测算机制、下调商车险费率、引入费率浮动系数和放开浮动范围,对消费者来说,最直观感受是保费价格的降低,是利好保险消费者的,这一趋势毋庸置疑。但对险企来说,其结果必然是赔付率的升高,倒逼整个车险行业费用率下降,特别是电网销渠道可以拥有更低的附加费用率,更表明整个车险市场降低中间费用是个必然的趋势。

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其无论是在渠道建设,还是在直接触达用户方面,都有先天的劣势,在市场费用率下降的大趋势下,更要求中小公司必须思变,通过更好的服务触达用户。

•亮点六 合并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

改革实施节奏分为两步走,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点评:将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下限设置为0.65,相比之前两个系数的乘积反而是提高的。但考虑到商业险的附加费用率下调幅度较大,实际上已经抵消了系数合并后范围下限上调所可能导致的保费上涨影响,可以看出本次车险改革在节奏上,第一步仍是以稳定车险价格为主,待到第二步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时,则会在价格上给保险消费者更大的优惠。

•亮点七 无赔款优待系数调整

在拟订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点评:之前的保险优惠制度是,如果连续多年不出险,保险费率可以不断扩大优惠幅度,直到达到最低折扣,但只要出一次险,即使是赔付金额很小,第二年保险立即恢复原价,没有任何优惠了。这次改革后,保险公司会参考前三年的赔付记录,综合制定费率优惠幅度,次年保费不会直接恢复原价,对安全行车的车主是有利的。

•亮点八 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和监管工具

为推动财险公司正常经营、理性竞争、合规销售避免捆绑、规范管理,本次费改将推行实名缴费和电子保单制度,加强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并将实行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强化赔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强化中介监管,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监管工具。

点评:不难看出,监管部门为本次改革做了充足的准备,无论是在基础制度建设,还是在监管工具上,均体现出深化推进车险费改的决心。相信整个车险市场在这些措施的指导下,有望在改革的浪潮中碰撞出更多创新的浪花。

♦“商车费改”到“车险综改”

2020年初,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就曾说过,车险市场仍存在高定价、高手续费、粗放经营、无序竞争、数据失真等问题,因此,加快车险改革已是摆在银保监会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他直言:“车险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我认为是一些小改革,真正触及根本利益的改革,触及利益藩篱的改革、深水区的改革还没有开始。”

本次车险改革的定位为综合性改革,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主要目标,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这次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改革涉及面很广,力度很大,但在节奏上依然保持稳中求进,防止“一放就乱”情况的出现,着力于解决车险市场长期累积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意味着本轮改革开始真正向深水区挺进。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次改革,监管的目标更加清晰,与之配套的监管措施考虑得也更加周全,成功几率更大。特别是在此次改革商业车险产品由原来的审批制度转变为备案制度的背景下,险企拥有更大的自主条款创新空间,过去同质化的车险场景,会在创新产品频繁涌现的浪潮中得以改善。

交强险同步改革、商业创新条款多元化、NCD系数剔除偶发性因素、加快定价回溯机制几项变化,也更容易被保险公司所接受,有利于稳步提升整个车险行业的风控能力和定价水平。

“打破原有商业险改革的定式,转而从交强险和商业险两方面入手,从保险条款、保障范围、保费费率、产品本身、车险服务、传统车险、新能源车险、市场监管等角度,进行全方位改革,能看出来银保监会强烈的变革决心,不惜牺牲车险保费规模,也要成全消费者的利益。”车车科技首席运营官李超说。

♦保费下降、险企遇转型或淘汰

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改革后保费是否下降。业界人士对车险综改意见分析后认为,车险保费下降应是较为确定的趋势,将直接让利于消费者。《意见稿》提出,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预计附加费用率下降幅度较大,车险手续费水平将得到明显压缩,在纯保费不变的静态测算下,车均保费将下降13.3%。

但改革必然带来阵痛,消费者保费下降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问题,如保费规模可能下降,改革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行业性承保亏损,可能出现中小财险公司经营困难,以及可能有少数消费者出现车险价格上涨。上述人士认为,未来部分经营主体退出车险经营市场将是必然的。

不过,在爱问保险CEO庞博看来,本次征求意见的方向非常明确且合理。车险的责任进一步放宽,保费价格进一步降低,对消费者来说可以以更实惠的价格享受更高的保障;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更要求中小保险公司实行车险差异化管理,拓宽车险发展思路,以传统的思维经营车险,必将面临淘汰。

“的确,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的推进,消费者作为最大的获益方,车险保障责任扩大,总体保障金额提高,但保费支出将明显减少。”李超分析,对于中介渠道,改革有利于获得合法合理的中介收入,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减少违法违规风险;对于监管来说,改革的全面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监管资源配置优化。

对于财产公司而言,车险保费规模短期下滑难以避免,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行业性亏损状况,甚至影响理赔服务质量。但从长远角度看,投保率上升,保额提升、新车增长和档次提高,将更有效地推动车险行业稳步发展。“中小型财险公司经营困难,优胜劣汰属于正常现象,车险综合改革之下,专业转型升级才是上上之策。”李超说。

►车险改革划重点 八亮点折射新思路

•亮点一 交强险限额提至20万元

《意见稿》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点评:交强险限额提升,有利于许多单保交强险的消费者群体提高责任保障,以减少风险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经济负担。这项举措受益最大的其实是第三者,可以更好地保护第三者的利益,且由于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优惠幅度扩大,将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这是车险改革的一个进步,充分体现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车险改革初衷。

•亮点二 三者险最高至1000万元

《意见稿》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点评:商业三者险限额提升,同样也给了消费者更多的保障范围选择;而且从产品角度来说,车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用户覆盖率必然会进一步扩大,这也是改革的一大进步;不过就目前而言,只保5万元和承保100万元以上三者险的用户毕竟还是少数,从实务来看,这一点对目前商业车险的变化影响应该不大。

•亮点三 车险主险增加

主险合并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点评:之前这些需要单独购买的保险,今后都可以合并在车损险内,即只要购买一个车损险,这些保险责任就都可以享受赔付。此举体现了车险回归初心,车主购买车险更简单,避免在繁复的车险种类中“选择困难”。

•亮点四 丰富商车险产品

《意见稿》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此外,还会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点评: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不应再以燃油车的保险费率和保额作为参考,而应为新能源汽车设计专属保险产品,备受期待。针对车轮丢失无法赔付的情况,开发出单独的险种也是众望所归。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治疗时所使用的治疗药物不在保险范围内的纠纷,也可以通过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来解决。特别是深挖驾驶数据的UBI车险,如果获得生长土壤,则能打造出真正满足客户需要和风险管理需求的创新型产品,形成新型车险生态圈。

•亮点五 强力压缩费用空间

预定附加费用率将从35%下降至25%,预定赔付率从60%提升至75%。

点评:强化测算机制、下调商车险费率、引入费率浮动系数和放开浮动范围,对消费者来说,最直观感受是保费价格的降低,是利好保险消费者的,这一趋势毋庸置疑。但对险企来说,其结果必然是赔付率的升高,倒逼整个车险行业费用率下降,特别是电网销渠道可以拥有更低的附加费用率,更表明整个车险市场降低中间费用是个必然的趋势。

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其无论是在渠道建设,还是在直接触达用户方面,都有先天的劣势,在市场费用率下降的大趋势下,更要求中小公司必须思变,通过更好的服务触达用户。

•亮点六 合并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

改革实施节奏分为两步走,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点评:将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下限设置为0.65,相比之前两个系数的乘积反而是提高的。但考虑到商业险的附加费用率下调幅度较大,实际上已经抵消了系数合并后范围下限上调所可能导致的保费上涨影响,可以看出本次车险改革在节奏上,第一步仍是以稳定车险价格为主,待到第二步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时,则会在价格上给保险消费者更大的优惠。

•亮点七 无赔款优待系数调整

在拟订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点评:之前的保险优惠制度是,如果连续多年不出险,保险费率可以不断扩大优惠幅度,直到达到最低折扣,但只要出一次险,即使是赔付金额很小,第二年保险立即恢复原价,没有任何优惠了。这次改革后,保险公司会参考前三年的赔付记录,综合制定费率优惠幅度,次年保费不会直接恢复原价,对安全行车的车主是有利的。

•亮点八 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和监管工具

为推动财险公司正常经营、理性竞争、合规销售避免捆绑、规范管理,本次费改将推行实名缴费和电子保单制度,加强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并将实行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强化赔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强化中介监管,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监管工具。

点评:不难看出,监管部门为本次改革做了充足的准备,无论是在基础制度建设,还是在监管工具上,均体现出深化推进车险费改的决心。相信整个车险市场在这些措施的指导下,有望在改革的浪潮中碰撞出更多创新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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