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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沪交通、公安部门持续整治车辆超限运输

2019-10-12 浏览次数:9,860 次 上海发布

今天,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市交警总队开展超限运输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在S20徐浦大桥、G60枫泾收费站和洋桥超限检测站,交通执法人员对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一旦发现车辆存在超限行为,将监督其卸载超限部分货物。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对车辆驾驶员作出记分和罚款处罚。

今年以来,本市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整治力度。1-9月,全市共开展各类治超执法检查活动487次,查处超限违法车辆614辆,卸载超限货物近9400吨。详见↓

整治措施

1. 开展常态化“路警联合”执法

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围绕本市6座固定超限检测站,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理。今年1-9月,全市共开展各类治超执法检查活动487次,查处超限违法车辆614辆,卸载超限货物近9400吨。其中,部署开展“畅安”“铁盾”系列全市集中整治行动20次。

2. 推广“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

目前,已在本市的13处共计37根车道安装了公路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该系统会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自动检测、抓拍。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该系统检测到的电子检测证据,对途经检测点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罚。自去年9月18日启动非现场治超以来,交通执法部门已对123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公路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点位

(一)亭枫公路 K85+910 (进沪方向)

(二)沪宜公路 K974+220(进沪方向)

(三)沪太公路 K36+850(进沪方向)

(四)浦星公路 K0+50(进沪方向)

(五)外环线K47+750(主线内圈)

(六)外环线K54+250(主线外圈)

(七)外环线龙吴路上匝道(外圈匝道)

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处理点

(一)处理点: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枫泾处理点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800号

电话:021-57351319

处理亭枫公路 K85+910 (进沪方向)点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二)处理点: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葛隆处理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岗镇沪宜公路6204号

电话:021-59585207

处理沪宜公路 K974+220(进沪方向)、沪太公路 K36+850(进沪方向)点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处理点1: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金泽处理点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沪青平公路9546号

电话:021-59261593

处理点2: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江桥处理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230弄66号

电话:021-59112025

处理浦星公路 K0+50(进沪方向)、外环线K47+750(主线内圈)、外环线K54+250(主线外圈)、外环线龙吴路上匝道(外圈匝道)点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3. 实施长三角地区联动治超

为了强化对外省市入沪货运车辆的管控力度,本市交通执法部门结合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要求,在省界道口与长三角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动治超。今年1-9月,共组织开展2次长三角治超联合整治行动及沪苏朱桥、太仓交界区域超限车辆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共查处违法超限车辆20余辆。

4. 强化源头防控

针对违法超限运输率较高的企业,交通执法部门会加强对企业上户检查和约谈的频次。对违法次数高、拒不整改的企业实施吊证处罚,并纳入征信管理,不断督促企业履行主体管理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今年,共开展超限企业集中约谈2次,近30家企业被集中约谈。

当前本市交通执法部门正在开展“百日治超”(8月1日至11月10日,为期102天)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交通执法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在本市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省界道口、市内货运车辆主要通道和越江桥隧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不少于12次的执法检查行动,以更高频次、更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超限运输定义和认定标准

定义

超限运输指的是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或公路桥梁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擅自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的行为。

认定标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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